本報訊(記者 王海燕 通訊員 鄭賢)辛辛苦苦一年,眼看莊稼要豐收了,卻被野豬毀得一干二凈。今年本市有5000農戶的莊稼不同程度受到了野豬“禍害”,政府為此補償農戶損失350萬元。
  “7個山區縣是重災區。”市園林綠化局野生動物保護站站長王民中介紹,平谷、延慶、密雲、門頭溝等7個山區縣今年均收到了受損農戶提出的經濟補償申請,經核查後,約5000農戶符合補償條件。
  地處昌平西部山區的流村鎮,今年有16個村的106畝玉米地被野豬毀壞。“頭天來看還沒啥事,第二天再來,就是倒了一地的玉米稈子,還有被啃得爛糟糟的棒子。地上還有好些蹄印和糞便。”流村鎮古將村村民黃長寶是全鎮受損最嚴重的一戶,他對9月下旬的遭遇記憶猶新。
  對野生動物造成經濟損失進行補償,本市始於2009年。《北京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損失補償辦法》在這一年的4月份出台。按照該辦法規定,莊稼或者家畜、家禽如果受到野豬、狼、豬獾、狗獾、豹貓、黃鼬等6種野獸以及金雕、貓頭鷹等猛禽的侵襲而造成經濟損失,農戶或者單位可向當地政府申請經濟補償,補償的比例為實際經濟損失的60%至80%。
  “從這幾年的情況來看,野豬對農田的破壞最大,絕大多數經濟補償是針對它的。還有一小部分補償是針對猛禽傷害家畜的。”王民中介紹,2009年補償政策實施頭一年,全市撥付補償款146萬元。其後幾年,補償金額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,最高的一年達到了400多萬元,這從一個側面也體現了北京山區野生動物數量的增長。
  除了對野生動物造成經濟損失進行補償外,本市2011年還制定政策,對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亡進行補償。記者從市野生動物保護站瞭解到,截止到目前,本市還未發現野生動物傷人的現象。  (原標題:野豬毀地政府補償5000農戶損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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